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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专家沙龙主题对话“如何促进社会组织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专家们碰撞出了哪些火花?
主题对话:“如何促进社会组织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对话嘉宾:
➤张恺悌【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主任】
➤张作森【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乌丹星【国家开放大学社工学院执行院长】
➤卞学忠【北京耆乐融长者关爱中心】
1乌丹星【国家开放大学社工学院执行院长】
我们这个话题讲的是社会组织在居家养老中怎么样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要明确社会组织到底是谁?社会组织的概念是什么?社区指的是物理的空间、环境的空间再加居委会,把这个定位为原有的社区。社会组织是能够在社区提供服务的组织的统称。社工又作为一个单独的要素提出来,社区服务的组织构建当中,社工应当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这里面有几个问题要讨论,社会组织到底涵盖了什么?是不是既涵盖了公办又涵盖了民营、NGO、NPO等等?第二个概念,社会组织是否既包含了非营利组织也包含了营利组织?我们如果不把社会组织界定清楚,后边发挥更大作用就没办法谈了。
第二,我们非常认同社会组织的小、散、弱的局面必须改变,但是它改变的实现路径是否要依赖大央企、大国企、大民企?我在一线了解,现在大央企大民企进来的态度是并没想自己在一线做,只是你做的好我买下来,你养的孩子跟我姓,这里面产生一个心态问题,把孩子辛苦养大的团队,他的心态变成了他给别人打工,他心态会有一个变化。央企国企注资之后成立这样的公司为了后边的资本运作,他需要进行改制,把民非改制成股份公司,为了上市或者装到上市公司里面,这符不符合我们当初对于社会组织的定位?
第三,他除了投钱以外他有一个要求,一线运营团队不可以动,还是你这个团队来做,只是我现在控股了你,你这个人是不可以动的。涉及一个问题,我本来就因为弱小没有钱,我的扩张能力差我才引你进来,但是你除了给我钱之外在资源配置、人才培养和很多方面是否也能帮助我?现在很多央企国企并购之后已经出现问题,因为经营理念不一致,最后可能创始人被出局,关于这点我也想听听各位的意见。我们对社会组织的界定,除了一线概念以外,社会组织到底是个什么?社会组织应该怎么来定义?
2卞学忠【北京耆乐融长者关爱中心】
刚才乌老师说到社会组织的话题,今天到会的可能只有我和艳蕊两家是一线的社会组织,我们的身份都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我们所理解的社会组织都是公益性、非营利,跟民政局社团办、社工委他们定义的方向是一致的。我觉得不能排除现在民非机构里其实包含不少营利性机构,包括养老的也包括教育、医疗,都存在这个问题。真正公益性的非盈利机构和他们相比实力差距很大,没办法和他们竞争。所以下一步9月份慈善法开始实施以后,国家有关部门能不能把社会服务机构,特别是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的范围能不能有个清晰的界定。
第二,关于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为老服务里发挥的作用。我认为,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一线的组织,我们明显感到现在为老服务组织实力太弱,不足以担当起特别大的责任。有些区县、街道要把为老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或者相关的服务整合起来外包委托,但社会组织却承担不起来。艳蕊已经运营了十年,他们还是同样运营压力很大。一个是规模实力的问题,另一个是很多机构本身的定位就不清晰,所做的事情太杂了,没有核心竞争力。我举个例子,今年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购买公共项目391个,其中涉老项目93个,占了将近1/4。其中大部分服务项目不是以为老为主业的机构在做,这些机构服务的范围非常杂,包括老年人,也包括残疾人、儿童,他们只不过是觉得为老服务是个好的领域。
社会组织在为老服务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我个人认为他发挥了关键作用,这个关键作用体现在刚才吴玉韶主任说的1+X。这些组织以它的规模和实力,如果想发展成一个品牌化、连锁化的综合运营服务商,难度是非常大的。比较可行的一个发展方向是提高自身的专业服务能力,有自己的精准定位。我们去年在东城民政开了一个会议,当时会议的主题叫做“专业化服务支持下的社区居家养老”。我们觉得这样一个方向才是公益性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的方向,而不仅仅是大一统的综合性的方向。
上午各位专家一直在提我们重点是保障失能失智老人,我认为这是必须要做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做的是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地减少、延缓老人的失能失智。现在失能失智老人占比还不大,如果我们不关注老年人现在的身体健康、精神健康,以后失能失智的基数持续增大的话,对社会的负担会越来越大。
社会组织发展需要政府加大扶持。以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来说,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费是2%,对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构来说很难可持续发展。现在社会组织在社区里开展服务全部是免费,老人愿意来就来愿意走就走,反正政府全额买单。他本来有消费能力,现在政府全给包了,这样市场也就培育不起来,因为他已经习惯于不掏钱了,以后一些收费的服务怎么去开展?目前的全额购买能不能改一种思路?失能失智老人、低收入老人,政府可以全额购买相关服务,保障托底。健康老人也不能说是不管,不管的话失能失智老人的基数增加会加大社会和国家的负担。对于健康老人,我们能不能采取提供补贴的方式?他参与社区活动的次数越多,给他补贴的越多,鼓励他走出家门,让他不再憋在家里。中国老人很大程度上还没有学会“老”就已经老了。我们传统文化里缺乏生命教育,我们不知道怎么度过老年生活。政府、媒体要加强引导积极老龄化。老人是自我生命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养老靠谁,就靠他自己。
3张恺悌【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主任】
刚才乌老师的开场白对我有非常大的启发,我们讨论社会组织的时候一定要清楚社会组织是谁。社会组织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怎么样促进它发挥到最大作用?我感觉最主要的一个是公民待遇。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组织在某种程度上要高于大于政府的功能,政府做政策、监管,一旦把这些东西定下来以后就放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里,这是我在西方发达国家看了那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政府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形成良性的互动,相互之间监督和约束。他们边界讲得很清楚,政府该做什么事情,社会组织该做什么事情,相互之间的关系搞得非常清晰。最重要的还有法律上的保证,如果你有越界的话我拿什么东西来仲裁你。所以对于社会组织的培育,应该提高他的公民待遇。
4张作森【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大家就这个话题发表了很多真知灼见,我结合自己的实践和思考,谈点看法。
我们国家法律已经明确界定了社会组织就三种形式。明年1月1日开始国外的NGO或者非政府组织在华可以设立代表处了,又增加了一些活跃的内容。社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大家都议论得很多,我觉得现在没有必要做那么细的辨析,一个行业刚刚起步爬坡的时候,杂草丛生一段,百花齐放一段也没有关系。我们没有必要把这个事情复杂化。
怎么促进社会组织更好的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我觉得政府应该加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现在这个阶段他很弱小,他要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当然我们这个扶持是精准扶持。购买服务是促进社会组织,促进企业来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一个很好的办法,当然我们要叫它更好地发挥作用那我们就要制定规则,我们要加强绩效的评估,通过这些综合施策使社会组织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得以培育出来,得以发展起来。
5唐文湘【普亲集团董事长、普亲老龄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
政府以往扶持社会组织包括养老服务企业的思路是从上而下,我认为这个事情恰恰是从下而上的。政府现在缺乏对老人需求的精准把握,设立了很多购买服务的项目,钱没少花,但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我认为应该建立一个自下而上的扶持办法,鼓励社会组织或机构设计一些专业化产品和项目,政府以第三方评估的方式来遴选、采购这些项目,可能会促进项目跟需求、专业化能有效的对接,最终使社会组织能专业、有序、可持续发展。
预告明天将会刊登主题对话——“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应用模式,更多大咖露面,更多智慧碰撞,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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